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建档立卡的学生,可提供建档立卡材料,不必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填写要求见备注)。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申请流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申请流程:咨询就业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7.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申请流程:向毕业高中提交申请,学校组织初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公示,最后资金打卡发放。
9.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10.校内资助
瑞博国际平台注册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瑞博国际平台注册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我校助学金资助标准共分为四个档次。一档2000元/年,二档1500元/年,三档1000/年元,四档500元/年。同一学年内,国家助学金和瑞博国际平台注册助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申请流程:学生通过院系提交申请,学校审核、公示。
11.建档立卡资助
2016 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 2000 元、生活补助 2000 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申请流程:学生通过“四川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县级教育和扶贫部门联合审核、公示,最后资金打卡发放。
12.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申请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备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本表可复印使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